乳癌筛查先导计划(第二阶段)

政府资助的第二阶段「乳癌筛查先导计划」(下称计划)已经展开,为有高风险罹患乳癌的合资格妇女提供受资助的乳癌筛查服务。

参加者资格
参加计划人士必须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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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满35至74岁的妇女。如有家族乳癌或卵巢癌病史的妇女,则可按家族中最年轻的确诊年龄提早十年开始筛查(但不早于30岁)
- 持香港身份证1或豁免登记证明书
- 已加入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医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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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高风险罹患乳癌,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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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基因检测确认自身带有某些基因突变使其罹患乳癌的终生风险增加。有关基因包括:
BARD1, BRCA1, BRCA2, CDH1, NF1, PALB2, PTEN, STK11, TP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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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强烈家族乳癌或卵巢癌病史,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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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任何直系女性2亲属已确认带有 BRCA1 或 BRCA2 基因突变
- 有任何直系或旁系女性3亲属同时患上乳癌及卵巢癌
- 有任何直系女性亲属两边乳房同时患上乳癌
- 有任何男性亲属曾患乳癌
- 有两名直系女性亲属曾患乳癌,以及其中一名确诊时为50岁或以下
- 有两名或以上直系或旁系女性亲属曾患卵巢癌
- 有三名或以上直系或旁系女性亲属曾患乳癌,或曾患上乳癌及卵巢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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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乳癌症状
- 无乳癌病史
- 在过去一年内沒有接受乳房X光造影筛查,或到期接受医生建议的乳房X光造影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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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情况的妇女应由相关医生跟进,因此並不符合本计划的参加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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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10岁至30岁期间胸部曾接受放射性治疗
- 有乳癌病史
- 有非典型乳腺或乳小叶增生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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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假如该人士是获入境或逗留准许而获签发香港身份证,而该准许已经逾期或不再有效则除外
2 直系女性亲属是指母亲、姊妹或女儿
3 旁系女性亲属是指父或母的姊妹、(外)祖母、(外)孙女、侄女、外甥女、同母异父或同父异母的姊妹
如欲预约第二阶段的乳癌筛查先导计划,请填写此 Google表格,以便核实你是否符合该项目的参加资格。若你符合条件,我们将再次联络你安排筛查日期及时间。若你不符合资格,我们也会通知你,並提供进一步的乳癌筛查建议。
详情请按此 www.breastscreen.gov.hk 浏览乳癌筛查先导计划(第二阶段)网页。
查询及预约服务:
赛马会和乐社区健康中心 ︱ 电话:2344 3444
广福社区健康中心 ︱ 电话:2638 3846
佐敦健康中心 ︱ 电话:2770 8365
赛马会天水围社区健康中心 ︱ 电话:3156 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