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形式
全時間服務
- 一星期接受服務4天或以上
- 適合日間並無家人照顧而自理能力較低的長者
部份時間服務
- 一星期接受服務少於4天
- 適合自理能力較高而家人可以於日間提供部份照顧的長者
暫託服務
- 短期的日間照顧服務
- 無須經過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和轉介程序
- 長者或護老者可直接向中心查詢及申請
全時間服務
部份時間服務
暫託服務